来源 :中新经纬
中新经纬3月12日电 世龙实业3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上市世龙实业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公司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 ,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,拟被年报给予警告,罚万并处以两百八十万元罚款。多期
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显示 ,存虚empty tins pricelist经查明,假记世龙实业涉嫌违法的上市世龙实业事实如下 :
2019年至2020年期间,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)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 、公司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拟被年报虚假贸易业务,虚增营业收入、罚万营业成本和利润。多期
其中 :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.94元,存虚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假记9.02%,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.90元 ,上市世龙实业3 gallon metal bucket with lid service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.65% ,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.04元 ,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.09%;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.18元 ,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.34% ,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.23元 ,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.73% ,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.95元,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.62%。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江西证监局认为,世龙实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“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,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3 gallon metal bucket with lid factory简明清晰,通俗易懂 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”的规定 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“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 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”的行为 。
张海清作为世龙实业时任总经理,担任世龙供应链执行董事、法定代表人,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,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 、2020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,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、准确 、3 gallon metal bucket with lid supplier完整,是世龙实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汪大中作为世龙实业时任副总经理、世龙供应链时任总经理,参与世龙供应链虚假贸易业务,在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